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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实验室工作规程
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24日      

  1. 实验中心应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统一安排,按照实验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内容、学时进行实验,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。

     

  2. 中心负责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进行培训。对新开设的实验项目要求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精心准备、反复预试验。

     

     

  3.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,所有的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主任总负责。各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设专人全面负责。在使用制度、维护保养、安全措施、操作规程等方面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并严格做好使用记录。

     

  4. 定期检查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在管理上必须责任到人。


  5. 完成学校下达安排的其它日常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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